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

頑強的習氣

最近開始反省自己的習氣,發現我這輩子可以投胎為人,必定是祖上有德:下定決心要對父母和顏悅色,回家相處不到三天就嫌老人家囉嗦;決定要做個賢妻良母,老公發燒躺在家三天,忍不住問他:「你也睡夠了吧?」


雖然做不到,但是看著那些「改過向善」的名人,也是經歷過了千辛萬苦,一步一腳印的慢慢做,才有今天的成就。想想,我應該還是有機會的,只要有心改,那怕只轉變一個習氣都值得了。於是前天開始又把雞胸肉從沙拉裡面挑出來,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偷吃麵包餅乾。

接下來要挑戰的是我吝嗇的習氣。老實說,這個有點難度,因為我是個務實的人(所有小氣的人都這麼說自己)。比如女兒從學校帶回來,那一本厚的像電話簿的折價劵,要價美金二十五元。家長每買一本,廠商就回饋特定百分比給學校,這對愛購物的家庭來說是雙贏的行銷手法。我從頭到尾翻了一遍,又從尾到頭翻回去,絕大多數的店家是我不會去的;幾家我難得會去,自己收集的折價劵比這本折扣還更好。於是買過兩次之後,接下來幾年就直接退回學校,連包裝都不曾打開。想想,連這種募捐性質的活動都那麼計較,可見我實在不是個大方的人。

我家小女兒跟對面的小男孩在同一個班上,有天放學回家,那小男孩沒回他家,卻直接往我這兒走,接著從書包裡拿出一張體育老師發的募捐單子,上面有跳繩、水壺、籃球。。。每個物件下面都標示著價錢。他手上拿著筆,充滿希望的看著我,要是一般有點良心的鄰居媽媽,應該要摸摸他的頭說:「好孩子,我就買顆籃球吧!」

但是眼前這個東方女子不知道是從哪個蠻荒國家來的,沒聽過募捐這種事,居然回他:「咦,我女兒不是跟你同班的嗎?你有這張那她應該也有,我跟她買就好了!」

三兩下就把他打發走了。務實到近乎不近人情,這還配做長輩嗎?

後來我做了深刻的反省,決定下次他再來,起碼要跟他買個水壺。

不只是鄰居孩子,女兒們同校同學也會三不五時的來兜售女童軍餅乾、男童軍爆米花。我因為愛吃甜,餅乾還會下單;認識的男孩也會買個放到過期的爆米花。有次一位不認識的男孩,我看他遠遠的拿著一張單子,挨家挨戶的按鈴,心裡想:「又要來賣童軍爆米花了。」

由於這個男孩我沒見過,還沒走近我就把女兒叫過來問:「那是你們班上的同學嗎?」

兩個女兒都搖頭表示不認識,當下我吝嗇的習氣馬上浮現,他按了兩聲門鈴我都沒有動作,還把門上了鎖。就在他轉身離去時,我忽然想到要克服這個習氣不就是現在嗎?於是忽然打開門,把他叫回來。

「請問你要買童軍爆米花嗎?」男孩有點遲疑,但還是遞過來那張熟悉的單子。

「噢,讓我看看。」我的口氣親切的像給白雪公主下毒的老巫婆。

我把那張單子從正面看到反面,又從反面看回正面,這樣的動作重複了三遍,好像上面賣的是價值連城的千年高麗蔘。

好不容易選了一包焦糖爆米花,口中還不停雜念:「你們男童軍賣的也太貴了吧?女童軍餅乾一盒才四塊耶!」

男孩很尷尬的笑笑,大概是第一次碰到跟他討價還價的家長。

通常這種都是貨到後才交錢,尤其對方是個陌生孩子。但是為了避免我幾個禮拜以後翻臉不認帳,決定當下就先把錢給他。他很高興的把錢放進透明的保鮮袋裡,在他轉身離開之前,我小氣的習氣又鑽出來提醒他:「記得我錢給了喔!有沒有做記號啊?」

不就是十幾塊嗎?離去之前,他頻頻回頭,大概是確定這個東方女人不會尾隨他回家,然後每天上他家敲門:「我的爆米花來了嗎?」

幾十年的積習之難改,實在不可思議,總在你出其不意的時候,它就從你的毛孔,鼻息中冒出來。等到發現的時候,它早就盤旋在頭上,俯視著你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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