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

良心

記得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買房子,那時因為太年輕,又沒有認識的仲介,於是翻開報紙,隨便找了一位住在附近的房地產經紀商,請她幫忙選房子。


做我的生意不難,尤其是房子、車子這樣的大交易,我幾乎像去超級市場買根蘿蔔一樣的速戰速決,並非我口袋深,也沒有過人的智慧,純粹是怕麻煩。我交易的條件只有三個:感覺對了、在預算之內、沒有大問題,就可以下決定,連律師都是請我的仲介介紹的。記得有棟房子大概是我看過一次之後馬上就出價,而屋主說他因為工作地點改變急著脫手,所以從講價到打契約的過程,前後不到一個禮拜就搞定。但是契約打好了不表示房屋買賣成交,有可能出包的是房貸下不來、房子檢驗不過、房屋修繕的部分買賣兩方沒達成共識…。

就在所有的條件都幾乎配合完美到我們已經開始夢想著搬進新家,有天我們的律師打電話來,讓我們從雲端墜落到凡間。

「丁小姐,根據我調查的結果,這棟 townhouse 的主人已經拖欠三個月的管理費了。」

Townhouse 是一種聯體社區住宅,為了保有一定的品質和固定維修,每戶每個月都要繳管理費給社區委員會,當作各項修繕的費用。

「他還不是唯一一位拖欠的,另外的兩戶也從兩個月前就沒有繳了。」律師接著說。

我記得這是一個很小的社區,全部住戶也不過八個單位。

「主要的原因是…」律師停了一會兒,看我沒有回答,他繼續說:「委員會的成員之間彼此不合,於是有些住戶拒絕付管理費,因為如此,很多維修沒辦法進行下去。」

「我們問過管理委員會的人,這位屋主就是帶頭起鬨的。」

「妳確定這個交易還要繼續下去嗎?」律師問了關鍵性的一句。

我想也不想便回答:「那就請你幫我取消這份合約吧!」

「我也這麼覺得,幸好來得及取消!」律師聽起來鬆了一口氣。

「感謝你幫我查的那麼仔細,我該付你多少錢呢?」我知道有的律師連打電話都要算錢。

「房屋沒有成交,所以妳不用付錢。」這位律師忽然說了這句我不敢相信的話。

「可是你花了這麼多的功夫,不能讓你做白工啊!」這跟我印象中的律師完全不同。

「丁小姐,我們的合約上寫好的,房屋成交你才付費,現在合約取消,你沒有欠我一毛錢。」他斬釘截鐵地說。

連聲道謝中收線後,我回去查看與律師的合約中,真的有這麼一條:事成之後才收費。

雖然調查房屋背景(包括任何未繳清的房屋欠債)是律師的工作,但我還是萬幸的請到了這麼一位負責的律師,連其他戶的問題都查出來,他若是想賺我這筆佣金,大可告知對方的律師,請賣方把三個月的管理費繳清就沒事了,畢竟他只需處理我這戶,其他戶的事他不必告知。

讓他不賺這筆錢的原因,我想就是他的良知。尤其當我堅持要付錢,他還提醒我合約上條件,知道要賺我的錢不會太難的。

什麼時候知道我們有良知呢?就是即使結果對我們沒有任何好處,還是會去做。花了時間、體力、金錢,也許到最後還沒有人感激,你還是會去做,因為別人的痛苦,你感同身受。良知,就是這麼單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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