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

抱怨的權利

最近幾年夏天回台灣,待的時間比較久,感覺好像回到了還未出國前的那段時間,動不動就跟父母拌嘴。

一直以為是我的青春期來得較早,記憶裡好像從小五開始,就會跟父母頂嘴(照現在的說法,是講道理)。然後這種反骨的個性隨著賀爾蒙穩定下來,火藥味才慢慢不那麼重。出國的這段時間裡,沒有跟父母頂嘴的場合。最近卻發現,有時候跟爸媽相處,我那青春期的暴躁個性竟然又回來了。

其實大部分的時間我都是很溫和的,(可能只有我這麼認為)。比如說我愛隨時隨地拿本書,不論是在客廳還是餐桌上,因為電視節目太吵,或是不想理會被勸吃的食物;外食吃不完的飯,我都會請店家打包,或是刻意點少一點以免浪費。但是爸媽覺得我隨時拿本書,佔用了跟大家聊天的時間;而吃不完的食物打包或是沒有點滿一整桌的菜,則是太小家子氣。

其實這些歧見,我都還可以忍一忍不回答,但是爸爸嘴邊常常掛著一句:「你好可憐…」

我聽到這句就火大,賀爾蒙馬上回到十三歲,必須要快速離開以免說了什麼不得體的話。

幾次下來,發現需要對自己的反應做個檢討,為什麼這麼不喜歡這句話,直到最近看了劉墉寫的一本書:「三言良語」,裡面有一篇「遠行別報憂」:

「遠行的人報喜別報憂。

報憂若是撒嬌,撒嬌要在眼前;報憂若是求救,救的人卻在遠方。報憂的人常說:『你別擔憂』,又擔憂對方的擔憂,結果憂上加憂,何必報憂?

既然走了就別訴苦,就算是他逼你遠行也別說。說是怨,是傷,傷你也傷他。

遠行的人沒有思鄉的權利,思鄉只會影響前進的腳步。

乾脆點,能走就別怨,真沒了路,再回頭。」

大一的時候,由於語言不通,住宿舍被同寢室的室友欺負,一路哭著走去學校;隨便一堂生物、心理學的課,對老美來說輕而易舉,同班同學不肯借我筆記,得要回去連放三個小時的錄音帶,才有辦法聽懂大意。

打電話回去,對爸媽說:「沒問題啦!我那麼兇,誰敢欺負我?!」

因為有時不小心吐了苦水,我事後還要花心思去安撫他們的反應。

也許以前未離家的我會跟他們發發脾氣抱怨,因為近在眼前,那是撒嬌;但是離家之後,任何的不順遂在他們看不到的狀況下,都會被無限制的放大,唯一能做的就是收起自怨自艾的心態,事情往好處看。

每個人都有抱怨的權利,前提是對方幫得了你的忙;如果只是吐吐苦水,偶一為之還可以,但是千萬別讓這成了習慣。

抱怨和不幸就像攣生兄弟,而可憐則是孕育這對雙生子的母親,三者綁在一起,誰也離不開誰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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