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

癮頭

這次從台灣回來,一位朋友請我在免稅機場幫他帶條香菸。因為健康稅,美國買菸是出名的貴,一條十包(還是十二包?)的萬寶路才美金 20 元;要是在美國路邊加油站買,一包大概就要美金8 元,簡直是一個便當的價錢了。


雖然我戒菸超過十年了,但是每次看到有人吞雲吐霧的時候,還是有種心癢癢的感覺。記得剛戒菸的時候,我特意把家裡那兩條香菸藏到衣櫃的最上面,要搬小梯子才能拿得到。但是藏起來不代表消失了,尤其那個藏的人還是我自己。於是每次菸癮一上來,就聽到從那衣櫃傳來的陣陣鼓譟:

「妳知道我在這裡的!」

「來一根吧!妳的煩惱就會隨著吐出去的菸飄走的…」

「忙了一天,妳值得好好享受一下。」

「不抽會怎樣?能保佑妳活到百歲嗎?」

那種意志力的考驗,會隨著心情而出現不同的結果。最後我狠下心,把那珍貴而碩果僅存的兩條香菸,統統送給收垃圾的工人。看著他笑嘻嘻地從我手中接過,我轉身快步跑回家,鎖上大門,躲在窗簾後面,眼中噙著淚水,看他一步步離去。

所謂「眼不見為淨」,真是有它的道理。從此我死了這條心,雖然忘不了它,乾脆就別勉強自己忘了,讓它靜靜的埋在心底,偶而想起拿出來懷舊一下:感覺那很久以前繚繞在指間的餘香,和吸入時一霎那的迷茫,再抬起頭來,對著天空,連同心裡的廢氣一併緩緩吐出。

就像對待一個壞情人,留在身邊還不如讓他離開:所有的不好透過時間和空間的隔離,都被美化得像悲劇故事的情節—他的拳頭打不到妳的臉頰,妳不用擔心留下瘀青的傷痕;他歹毒的字眼渗透不進妳的心,所以妳不用害怕他無來由的情緒發洩,妳儘管運用想像力,把這個壞情人塑造成一個對妳死心踏地的純情好男人,光這點就比跟一個活生生、必須吃喝拉撒、還有現實經濟考量的男人,強上十倍。

忘不了就學習如何與它共存,起碼妳有拿起來玩味的餘裕,而不是硬把它留在身邊。重要的是,在拿起來之前,要有放得下的決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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