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

謊言

前幾天看了一部日劇,大約兩個小時,記不清楚分成三個、還是四個小故事,只記得其中一個片名是:「謊言開始的那一天」。


大意是說,主人公生活在一個從來沒有人說謊的世界。朋友婚禮那天,他上台代表致詞,說很訝異他這位好朋友的妻子會看上他的好朋友,因為這個女的跟另一個同學上過床,並且說這個女的只跟有錢男人交往。結果新婚丈夫在婚禮上當場抓狂,衝下台把跟妻子睡過覺的朋友狂揍一頓,場面完全失控。

不久這個主人公被公司解雇,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個錢包,一時起貪念就把錢包放在自己口袋裡。這個動作正好被警察看到,於是警察上前問他,剛剛是不是把別人的錢包占為己有?並且掏出槍準備逮捕他。

主人公一時情急忽然說出:「這個錢包是我的!」

由於這個世界從來沒有人說謊,於是警察很輕易的相信了他,再三向主人公道歉後離去。這時男主角如獲至寶,頭一次發現,只要說出跟事實相反的話,就會產生這麼好的結果。後來他把這個方法教給另外兩個好朋友:這三個男人去餐廳白吃白喝,付帳時跟老闆說已經付過錢了,也沒有人懷疑;跟三個陌生女人說她們簡直是美如天仙,把她們騙上床。。。。三個男人在這個沒人說過謊的世界嘗盡了甜頭。

於是他們決定用這個方法成立一家賣水公司,謊稱喝了這瓶水就會得到幸福。因為這個世界的人從不知道謊言是何物,所以大家一窩蜂的搶購幸福之水,相信喝了這水就能得到幸福。

雖然他們很快賺進了一大筆錢,不久喝了水的人紛紛發現,幸福並沒有出現:喝了水的學生還是落榜;不賺錢的公司還是倒閉;生病的人還是沒有康復。。。

於是一大群憤怒的顧客跑到賣水公司抗議,這時三個男人已經說謊話習慣了,告訴前來的顧客:「要等五年才能生效!」

大家再一次的相信這個謊言,很認分的摸摸鼻子離去。

就在男主角回家的路上,經過公園看到一位曾經跟他買過水的小女孩,為了要治好媽媽的病而買幸福之水給媽媽喝,但是媽媽終究還是走了。這個小女孩非常自責,覺得媽媽一定到死都不諒解她。這時男主角又說了一個謊,告訴小女孩,她的媽媽很高興,也能了解女兒的心意。

自此以後男主角用謊言代替殘酷的事實,這個世界的人們也漸漸了解如何說謊,打開了方便善巧的大門。

這個帶有點諷刺的故事,對我們從小被灌輸的「誠實為上策」,無疑是一個難題。什麼時候說謊,才可以達到圓潤人際關係又恪守道德呢?我想先決條件是,如果是為了達到個人的名聞利養、自我意識的滿足,這個謊就不能說。

比如主人公最後跟他父母說了一個謊:他並沒有被公司解聘,請母親不要擔心。如果說謊的起心動念是為了不傷害他人,自己也沒有得到利益,就是一個可行、善意的謊言;如果為了要得到他人的認可或是從中有利可圖,而謊稱自己的職業,那就是道德之外的謊話。這個還算是有意識的謊言,比較難的是,當我們的謊言是建立在真相之中。

怎麼說呢?比如看到起衝突的雙方各執一詞,彼此都認定自己說的是真話,對方根本就是捏造事實。如果真相只有一個,那麼到底誰說謊?其實兩方都只看到對自己有利、整個故事的一小部分,於是把這一小部分無限上綱放大,然後斷章取義解釋,於是就變成了兩方各執一詞,誰說的都是真相。

有次兩個女兒拌嘴,好像是小女兒不滿姐姐說話的內容,吵到最後姊姊說了句:「That's not what happened. You see what you want to see.」

聽到這句我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,原來這麼多人事間的誤會,源自簡簡單單的一句— We see want we want to see.

斷章取義、不願面對事實的前因後果,緊緊抓著一小部分的真相,因為我執我見太深。可怕的是,當故事一再的被提起,我們會將它導向我們願意相信的方向,最後成為跟事實相距甚遠的版本 。

謊言千奇百怪,說的人也有千奇百怪的原因。絕大部分都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利益、尊嚴、表象而說。活在一個全然誠實的世界並非不可能,前提是,我們的謊話是為了他人的利益、尊嚴和表象而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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