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

習慣的養成

根據 Dr. Maxwell Maltz 醫生的理論,要培養一種習慣,至少必須花21 天不停地做著相同的事。這方法我試過很多事,有的成功,有的效果沒有那麼明顯。


兩年前當爸爸來美國玩,因為我們都是急性子的脾氣,講話又直接,於是有時候會有點小争執。吵完架後,我又極度的懊惱,覺得一定可以做點什麼,來改善這種情形。於是我跑到圖書館,看到書架上有本由一位美國牧師Will Bowen 所寫的:「不抱怨的世界」。看到這本書的標題時,當下我有如獲至寶的感覺:「就是這本書了!它一定有我要的答案。」於是想也不想的就借了。這本書的大意是,在你的手上戴一個紫色的手環,當你開始抱怨的時候,就把手環換到另外一隻手,然後重新開始計算戴手環的日子。如果你可以連續21 天不換手,那就成功了。剛開始的幾天,我可以一天之內換好幾次,慢慢的次數變少。雖然在爸爸回去之前,我沒有達到21天的目標,但是我們倒是沒有再爭吵。原因是每當有不高興的想法出現,我就會換手,那讓我注意到,自己的負面情緒可以多到超乎想像。雖然我的脾氣並沒有改善多少,不過在那當下,我會趕緊轉移注意力到別的事情上。尤其藉由這手環,我重新檢視自己的想法,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正面,這是一個很大的收穫。

最近看到一篇報導說,事實上要養成習慣,從18天到254天都有可能,但是平均要花66 天才能變成自動性的行為,而這又跟習慣的難易程度和個人 的意志力有關,如果你想養成每天餐前喝一杯水,那可能18 天就可以達成。(http://www.spring.org.uk/2009/09/how-long-to-form-a-habit.php )我從來沒有算過我連續唸了幾天的「經濟學人雜誌」,不過以我的英文程度和對經濟政治的興趣,要把那本書唸成自發性的習慣,肯定要超過200天的。我甚至還沒有機會證明21天的可能性,因為每星期天是我的休息日,所以那循環每到第七天就破功。

要養成任何習慣,我想除了意志力之外,興趣也要佔很大的因素。想想有多少孩子每天被逼著練琴,但是並非所有學琴的孩子,到最後還能堅持下去的。尤其當你不是自動自發地做那件事。如果他們對電腦遊戲有興趣,不用三天就能變成習慣。所以最有效的方法是,找到做這件事的樂趣。不過當你可以連續主動做超過66天的時候,那可能已經變成一種自然行為,如果這是一個對你一輩子有用的習慣,也許66天的努力,是一項不錯的投資。

0 個意見:

張貼留言
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
<< 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