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

緊要關頭

有次跟一個朋友的朋友吃飯。為什麼說是朋友的朋友呢?因為在這之前,我從來沒見過他,只是因為我朋友的關係,他到紐約玩,我順道招待他而認識的。


這是位條件非常好的男人:學歷高、頭腦靈活、身高一米八以上、長得有點像電視小生林煒、多金而且是靠自己賺的,不是老爸留下來的。不只會賺錢,他甚至還有相當的藝術水準。在商場上打滾多年的經驗,他的見識更是豐富而且長遠。跟他吃完一頓飯,就好像上了一堂很有價值的社會經濟學。



以一個男人來說,他可以到達九十分以上,再加上年輕未婚,根本就是個黃金單身漢。吃完飯我們走到停車場取車,聊到他目前沒有交往的對象。
「我幾年前才跟我女友分手,她還是模特兒呢!」他眼中有著明顯的眷戀。

這是意料中的,很多台灣男人都以有個空姐或模特兒女友為榮。不過以他的條件,要再找個美女應該很容易。就在我們快要到停車場的前一個街口,忽然看到路邊有台車冒著濃煙,而且發出隆隆的聲音。
「那台車怎麼了?是不是要爆炸?」我看了那車一眼,轉過頭去問他。
本來走在我右邊的他,已經不見人影,原來他早一個箭步的跑到街道的另一邊。等到我趕上去的時候,他看著那車說:「好危險!幸好我跑得快!」
他是很幸運,我萬一被炸死,他就得自己召計程車了。

送走了朋友的朋友,我在車上不禁想,他與我沒有交情,如果真的發生什麼意外,他犯不得賠上自己的生命。就算是家人,在生死攸關當頭,也可能各自逃命,顧不上身邊的人,不過那畢竟是稀有狀況。像這種事件,提醒旁邊的人,應該還不會威脅到自己的安全。當然最完美的結局是,妳的老公或男友拉著你的小手,一起跑過馬路,然後再說:「幸好你跑得夠快!」

如果那天他是跟個空姐美女出去,他可能就會牽著她的小手,一起跑過馬路。這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,至今我早已忘了他在哪家公司上班,有多少財產,但是他跑過馬路的那一幕,我偶而還是會想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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